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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新甲乡2016边境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工程(GXBSZC2017-Y2-007-TZ)招标文件更改公告

招标编号: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17-03-29 11:18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靖西市新甲乡2016边境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7-Y2-007-TZ
三、招标人名称: 靖西市新甲乡人民政府
地址:靖西市新甲乡人民政府内
联系人及电话: 陆长山,18107768858;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东合一路光华苑J11栋3层
项目联系人:何达满,联系电话:13557066076;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3月23日;
六、更改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3月29日;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靖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xi.gov.cn/)、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zb.gxtz.com/index.html)
八、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邀请招标文件第10页,原内容:10.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为贯彻执行桂建管【2011】8号文,依法严格限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担任项目数量,每个注册建造师和小型项目负责人只能担任1个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质检员等。”现更改为:为贯彻执行桂建管【2011】8号文,依法严格限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担任项目数量,每个注册建造师和小型项目负责人只能担任1个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质检员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获取按开标顺序(№1→№2→№3→№4)的先后中其中1个标段。

     2、原邀请招标文件第24-29页,原内容为:

 

第三章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合格制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投标文件签署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时提供)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专职安全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6)~(9)项内容的。
2.1.2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3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或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中的规定。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中的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 详细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了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2.2.2
(1)
 
 
 
 
 
 
 
 
技术标
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合格标准:
技术标满分为100分时,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60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60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项目管理机构(20分) 主要技术人员(满分20分) 1、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满分5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满足本项目情况评分。(满分15分)
优:10.1~15分,项目管理班子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人员数量充分满足工程需要,各专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五大员中80%及以上均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技术职称。
良:5.1~10分,项目管理班子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人员数量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各专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五大员中60%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差:0~5分,项目管理班子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全面、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或五大员中有部分人员无相应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
 
 
 
 
 
 
施工组织设计(满分80分)
主要施工方法
(0-8分,满分8分)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0-8分,满分8分)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0-8分,满分8分)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劳动力安排计划
(0-8分,满分8分)
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0-8分,满分8分)
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0-8分,满分8分)
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8分,满分8分)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0-8分,满分8分)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0-8分,满分8分)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是否合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0-8分,满分8分)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
 
1、经评审的合理低价的确定方法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3)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从最高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或n-1家(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家数为奇数时取n-1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一并去掉),取10家(如不足10家,按实际家数计取)投标人报价进入经评审合理低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n=(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家数-10)/2,n为四舍五入取整数。
2.2.2(2) 商务标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1、商务标评分标准
(1)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为最高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5分,每低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低于合理低价:100+(投标报价-合理低价)/合理低价×100
高于合理低价:100-(投标报价-合理低价)/合理低价×150
(2)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汇总得分 投标人最终评审得分=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
3 评   标
程   序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3.1.2 否决投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条款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商务标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企业主项资质高的优先;企业主项资质也同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资格参加资格评审。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1款的规定进行技术标评审。
3.2.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2款的规定计算出商务标得分。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也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投标人书面答复,否则无效。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来往的书面材料传递,必须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代理员或者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
 
 
 
现内容更改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合格制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投标文件签署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时提供)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规定
诚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专职安全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投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18)项内容的。
2.1.2 形式性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或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2.2 详细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了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评审部分: 25
商务标评审部分:   70 
企业信誉实力分:  5  
2.2.2(1) 技术标
评分标准
(满分25分)
合格标准:
技术标满分为25分时,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15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15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总体概述(3分) 优(2.1-3分):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己论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良(1.1-2分):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中(0.1-1分):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施工段划分较合理。
差(0分):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段划分不合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分) 优(2.5-4.0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保证措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针对性强。
良(1.5-2.4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保证措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针对性较强。
中(0.1-1.4分):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保证措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针对性一般。
差(0分):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没有违约责任承诺,保证措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针对性差。
劳动力和材料投入及其保证措施(2分) 优(1.6-2.0分):投入劳动力及安全防护用品等材料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人力资源丰富,人才储备充足,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良(1.1-1.5分):投入劳动力及安全防护用品等材料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人才储备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
中(0.1-1分):投入劳动力及安全防护用品等材料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一般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一般。
差(0分):投入劳动力及安全防护用品等材料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2分)
优(1.6-2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良(1.1-1.5分):总体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中(0.1-1分):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0分):总体布置不合理,出入口位置不对,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4分)
优(2.5-4.0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施工措施并有可行的安全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良(1.5-2.4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
中(0.1-1.4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
差(0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4分) 优(2.5-4.0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充分保障施工安全生产。
良(1.5-2.4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较好保障施工安全生产。
中(0.1-1.4分):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基本保障施工安全生产。
差(0分):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无法保障施工安全生产,没有保障施工安全生产承诺。
质量保证(4分) 优(2.5-4.0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良(1.5-2.4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中(0.1-1.4分):具体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差(0-分):措施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
新技术应用和违约责任承诺(2分) 优(1.6-2.0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充分,对新技术的实施有安全生产的可靠方案,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良(1.1-1.5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有保证措施。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有一定的预见,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中(0.1-1.0分):有新技术措施,但验证材料不充分,对节约投资和工期可能有一定收益,对采用的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不足。有违约责任承诺。
差(0分):采用的新技术针对性不强或验证材料不可靠,对节约投资、工期没有具体收益。无违约责任承诺。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3)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从最高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或n-1家(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家数为奇数时取n-1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一并去掉),取10家(如不足10家,按实际家数计取)投标人投标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n=(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家数-10)/2,n为四舍五入取整数。
2.2.2(2) 商务标
评分标准
(满分70分分)
 
商务标评分标准
(1)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为最高分7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5分,每低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2.2(3)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满分5分)
 
本部分可由经济类专家评审或者技术类专家评审,也可以在汇总评分前全体评委一起评审。同一工程项目同类型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1. 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三年内,每个得1分,满分2分。
2.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或银杯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三年内,每个得0.5分,满分1分。
3.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二年内,每个得0.5分,满分1分。
4.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内,每个得0.2分,满分0.4分。
5.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每项得0.2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满分0.4分)
6.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二年内,每项得0.2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满分0.2分。
投标人汇总得分 投标人汇总得分=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企业信誉实力得分
3 评标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3.1.2 否决投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价也相等时,以企业信誉实力分高的优先;企业信誉实力分也相等的,以企业用于该项工程投标的资质高的优先;企业用于该项工程投标的资质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资格参加资格评审。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所有奖项均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记录内容为准,不录入诚信信息库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标分+技术标分+企业信誉实力分。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也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投标人书面答复,否则无效。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来往的书面材料传递,必须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代理员或者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
 
 
九、除以上更改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