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对专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专业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TZZC2017SG008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专业服务采购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表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40.9万元整。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的有关规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2月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2月13日止(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除节假日)。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植物路50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购买,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有效的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代理人2016年6月-2016年12月社保缴费证明(含银行缴款单据);(以上资料证件原件核查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4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7年2月23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桃源路西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5520 5050 180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2月27日15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植物路50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2月27日15时00分在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植物路50号)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事局
地 址: 南宁市江南区乐村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 0771- 495128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植物路50号,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楼项目部
项目负责人:李工 0771-2826009 传真:0771-2826009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