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
企业文化建设(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企业文化建设(第二次)
项目编号:
TZJD2G2021005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需求,我公司2018年签订的《宣传品制作合同》于2021年11月到期。现拟招一家供应商,确保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本项目合同期限为三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供应商。
2.2同一标段或者未划标段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只接受其中先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不接受其他投标人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相互参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股东、监事、经理、执行董事)相互兼任情况的。
2.3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在烟草行业各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时
00分至
12时
00分,
15时
00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建设东路党校临街5号)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
50元。
3.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凤凰路凤凰加油站对面
4.3提交方式
4.3.1采用现场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2021年11月25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上发布。
6.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党校临街5号
联系人:谢冬凤 联系电话:0774-5125678 传真:0774-5125678
开户名: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47 4020 5912 6388
2021年11月4日